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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刘明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余元

     1月10日上午,永顺县招商引资表彰大会刚结束,永顺县地税局办税大厅就迎来一位特殊的纳税人——永顺县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刘明,因为2011年县城综合运营开发项目第一引资人,引进大汉集团贡献突出,县委、县政府奖励211200元。拿到奖金后,刘明立即赶到了县地税办税大厅申报缴纳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42240元。据悉,这是永顺县近年来受理的主动申报单笔金额最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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