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顺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党务公开办公室拟在全县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4名(其中县委办2名,政府办1名、党务公开办1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1.县委办从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
2.县政府办从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选调。
3.县党务公开办从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性强,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2.热爱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文字写作能力。
3.报考县委办、县政府办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报考县党务公开办须是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具有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或称职以上。
三、选调程序
1.报 名。2012年2月10日至20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和《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县委办公室领取或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为www.ysx.gov.cn)到县委办秘书室(县行政中心四楼)按报考职位报名(联系电话0743-5231215)。
2.资格初审。县委办、县政府办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对报考者的学历、年龄等逐项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笔 试。县委办、县政府办共同负责命题、评分、组考工作,笔试内容为公文撰写。
4.考 核。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对笔试前4名报考者的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合格者为拟选调人员。
5.体 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试用与调入。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分配到县委办、县政府办有关科室跟班试用半年,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党务公开办负责解释。
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顺县党务公开办公室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