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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发改局三项硬规定增强项目建设公信力

永顺县发改局三项硬规定增强项目建设公信力

红网永顺站(通讯员 佚名)“去年我县争得各类项目建设资金3.4亿元,位居全州第一,如何继续发挥好的势头,确保项目安排科学合理、申报及时规范、管理阳光透明、资金使用安全、建设优质高效?今年我局重点推出三项硬规定创新项目的监督管理。”221日,永顺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在年初召开的工作部署暨作风建设大会上说。

一是推行项目申报、计划安排集体研究制。所有项目的计划安排,必须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后方可确定;重大项目的计划安排,报县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再向上申报、下达投资计划或组织实施。二是推行资金拨付审批会审会签制。认真审核项目实施单位报批的《实施方案》、《项目责任书》和《开工审批表》等资料,根据施工合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每拨付一笔款项,都要由经办人员准备好项目资料报请主要负责人、分管项目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纪检监察领导进行内部会审并在签审单上签字后,方可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三是推行项目督查验收资料佐证制。严格按照县政府《项目建设财政预算评审办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认真检查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类材料,要求项目法人(业主)在实施各类项目中,必须提供项目实施前期、中期、后期的映像图文资料,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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