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五项措施强化教育收费管理
红网永顺站(通讯员 田小龙 田正海 秦雪姣)为进一步优化永顺县教育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春季开学前,永顺县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教育收费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若干意见》(州治教费办发[2012]1号)和省、州物价局收费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中小学食堂伙食费的使用管理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严格规范,禁止中小学违规补课收费。二是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联合印制了《湖南省义务教育收费公示牌》,要求各学校严格按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公示率达100%,公示牌必须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并长期保留,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三是严格规范伙食费管理。在校就餐的学生伙食费按月收取,伙食费标准严格按《永顺县物价局关于核定农村学校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标准的批复》规定收取,伙食费管理严格按《关于永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执行。四是严格规范义服教育阶段自愿部分收费行为。教辅资料及教育期刊费按州治教费办发[2012]1号、教基二[2012]1号、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规定执行;作业本费按湘价检[2009]111号、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规定执行;教育基金按湘价教[2012]113号、湘政办函[2001]98号、永办发[2012]46号文件规定执行。五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严格按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执行,自制收费公示牌,按公示内容收取学费;幼儿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按公示收费。
作者:田小龙 田正海 秦雪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