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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子零口供被永顺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毒贩子零口供被永顺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红网永顺站522日讯(通讯员 肖澄 刘嘉)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我国刑事诉讼“轻口供”的原则,积极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则和审查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近日,该院审查一起涉毒案件中,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同公安机关一起积极补充、固定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今年34日,永顺县公安局抓获了两名涉嫌吸毒人员。经询问,两名涉嫌吸毒人员交代了自己花费1000多元分三次从其“上线”张某处购买了2.4克冰毒吸食的事实。警方随即抓捕了有重大贩毒嫌疑的张某,但张某却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其向二人贩卖毒品。由于抓获张某时不是在交易现场,又没有从其身上或住所搜出毒品,案件陷入了困境。

为及时查明真相,该案检察官在制作了详细的审讯计划后利用周末对张某进行突击审讯。面对办案人员,张某态度嚣张,拒不认罪,整个审讯计划落空,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

眼看将过办案期限,该院抽调多名办案人员同公安干警一起展开外围调查,经历三天的地毯式排查,获取了大量能证实张某贩毒的直接证据在审查期限的最后一天依法对张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作者:肖澄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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