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张花高速公路永顺段实施封闭施工的通告
永政函〔2013〕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目前,张花高速公路永顺段正进行路面、绿化等施工,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为维护正常施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张花高速公路永顺段实施封闭施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张花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之日结束。
二、严禁张花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无关的人员和车辆进入封闭施工路段。
三、违反上述规定,由肇事者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依规处理;造成公路设施、构造物及施工设备损坏的,依法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