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顺站4月17日讯(通讯员 彭建军)今年来,永顺县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涉火毁林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4起,破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人,办理火灾治安案件22起,处罚22人,其中治安拘留5人。
该局按照安排汇同乡镇政府将《禁火令》、法院《布告》及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寨、到农户、到山头,同时加大了对重点乡镇、重点部位的巡查督察力度,变被动出警为主动防范。县专业扑火队24小时值班备勤,乡镇义务扑火队集中值班,随时准备扑救森林火灾。3月16日,松柏镇松柏居委会易某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烧地里渣滓时,引发森林火灾,当晚19时许被扑灭。失火后易某没有参与扑救火灾,没有报警,而是佯装在家往牛栏背运稻草,企图蒙混过关。此次森林大火将松柏镇松柏居委会、仙仁村“石家尖包”、“香油坪”等处的退耕还林及灌木林烧毁。经现场勾绘并鉴定,火场总面积692亩,其中2002至2005年的退耕还林未成林造林地576亩,灌木林地116亩。犯罪嫌疑人易某于3月27日被执行逮捕。1月23日,砂坝镇砂坝居委会“鹅泥沟”突发山火,风助火势,引发森林火灾。治安股民警迅速出警,一路协助扑救山火,一路调查走访寻找线索,最后将目标锁定在砂坝居委会的向某身上。在详实的证据面前,向某交代了在“鹅泥沟”烧田坎时,没有采取任何防火措施,引发森林火灾的事实。经过现场勘验,过火林地面积2019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566.5亩,为该县最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作者:彭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