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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检察院追回34万余元赃款退还村民

 
 
红网永顺站421(通讯员汪璇张苗)417,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在塔卧镇召开“赃款返还大会”,将追回的34万余元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款如数发放给农户。
去年底,该院接获群众举报后,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走访农户30余户调查取证,查获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利用在永顺县塔卧镇担任林业站站长,代为发放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款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46372.35元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且将挪用的部分资金用于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该院已对其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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