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顺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起刑事案件

 
 
红网永顺站69(通讯员邓杰)近日,永顺人民法院在青坪镇首次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起刑事案件,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类案件。

    被告张某,66岁,系永顺县青坪镇人。今年125日,张某在该镇洗壁溪村小地名“沙塔”地方祭祖时,在坟旁边将鞭炮及蜡烛、香纸等物品点燃,自认为火已经燃熄的情况下离开,之后引发了森林火灾。火灾被发现后,在青坪镇干群和张某的共同努力下扑灭了大火,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勾绘鉴定,过火有林面积为59.5亩。案发后,张某于220向青坪派出所投案自首。张某秀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县法院审判庭接受审理,永顺县人民法院本着“便民、利民、惠民”宗旨,派办案经验丰富法官到青坪镇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被告张某因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作者:邓杰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党建阵地
  • 永顺文化
  • 文明实践
  • 教育培训
  • 新闻审稿
  • 永顺概览
  • 永顺政务
  • 溪州旅游
  • 理论园地
  • 文学艺术
  • 溪州视听
  • 新闻中心
  • 书记县长报道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永顺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