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顺站9月15日讯(通讯员汪璇覃华)9月11日,向某被永顺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盗窃罪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向某因犯强奸罪于今年3月14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不但没有洗心革面,反而将魔爪伸向友邻。5月8日晚,向某邻居李某在家中睡觉时候被人性侵,还被盗走了1000余元现金。次日,被害人向县公安局报案,侦查机关通过提取遗留物、现场勘查、走访以及相关DNA数据对比,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向某。向某与李某的姐姐系同窗,平日关系较好,李某一家也没有因为其坐过牢歧视他,李某也将其当“哥哥”一样看待,万万没想到向某趁被害人家人看电视之际,潜入家中,采用暴力手段将李某性侵。
作者:汪璇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