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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闺蜜钱财被判管制

 
红网永顺站1128讯(通讯员汪璇  向清云)近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法院判决书,犯罪嫌疑人香兰(化名)因盗窃罪被判处管制四个月。
今年5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到闺蜜家玩耍,看见闺蜜从被褥下拿了钱出来,便心生歹意。当天中午12时许,她独自到闺蜜家里,见四下无人,将床上的被褥下6800元现金盗走。闺蜜发现钱财被盗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办案民警通过分析,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在证据面前,香兰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作者:汪璇 向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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