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顺县启动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申报工作

 
    红网永顺站1212讯(通讯员刘仕基)1212,永顺县启动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申报工作。
    根据方案,年满60周岁且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的任教身份和教龄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到当地乡(镇)政府填写申请表,及时办理申报手续。申报工作分为本人申请、乡(镇)级初审、县级复审和州级核准。根据教龄长短,每月补贴发放标准分为30元、60元、90120元。

作者:刘仕基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党建阵地
  • 永顺文化
  • 文明实践
  • 教育培训
  • 新闻审稿
  • 永顺概览
  • 永顺政务
  • 溪州旅游
  • 理论园地
  • 文学艺术
  • 溪州视听
  • 新闻中心
  • 书记县长报道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永顺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