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顺站12月12日讯(通讯员刘仕基)12月12日,永顺县启动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申报工作。
根据方案,年满60周岁且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的任教身份和教龄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到当地乡(镇)政府填写申请表,及时办理申报手续。申报工作分为本人申请、乡(镇)级初审、县级复审和州级核准。根据教龄长短,每月补贴发放标准分为30元、60元、90和120元。
作者:刘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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