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顺站4月15日讯(通讯员 覃大友 危心睿)4月13日,永顺县法院刑庭就被告陈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在被告家中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极大地方便了患有肺癌和其他疾病、行动不便的被告。
今年以来,永顺县法院机关各审判部门和6个人民法庭先后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开庭审理案件18起,把法庭搬到乡村社区,就地开庭,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走的劳累,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据悉,永顺县法院计划今年在全县23个乡镇普遍开展巡回办案活动,每个乡镇不少于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