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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容留未成年人吸毒获刑

 
 
 
红网永顺站614(通讯员 危心睿)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从快审结一起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田某某因犯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311日,被告人田某某在永顺县石堤镇某酒店因容留吸毒人员姚某某、郑某、杨某某等五人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中姚某某、郑某和杨某某都系未成年人,他们中最大的不过17岁、最小的不到15岁。田某某行为已构成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田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县人民法院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从被告人处没收的吸毒工具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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