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纪发〔2016〕20号
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人情宴请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人情宴请工作,坚决制止国家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参军及谢师等之机举办和参与违规人情宴请行为,根据《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永顺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永纪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县纪委监察局决定于7月至9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和参与子女升学、参军及谢师等违规人情宴请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全面宣传发动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湘纪发〔2013〕17号)、(永纪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各单位要在7月31日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
二、要认真抓好自查自纠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升学、参军情况进行摸底登记,认真填写《永顺县2016年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升学、参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单位对有子女升学、参军的干部职工要进行廉政提醒,引导其不举办升学、参军、谢师等违规人情宴请,及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1),于8月1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抓好违规人情宴请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规劝制止。
教体局要加强教师队伍教育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禁止教师参与违规“谢师宴”等宴请活动。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操办或变相操办子女升学、参军、谢师等违规人情宴请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5231209 18874341126,接受群众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
四、明确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抓好《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源头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从严处理,并实行“一案三查”,除了给予违纪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外,还将严格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附件:1、承诺书
2、永顺县2016年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升学、参军情况统计表
中共永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
中共永顺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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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承 诺 书
(单位):
根据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我承诺: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举行和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参军宴”等违规人情宴请,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书由个人向本单位承诺,一式两份,分别交本单位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存。
附件2
永顺县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升学、参军情况摸底表
单位(公章): 填表人: 主要领导: 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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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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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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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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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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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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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报名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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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举办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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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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