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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办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红网永顺站1130(通讯员 汪璇  陈小倩)日前,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与当地执法部门联合办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其中三起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向某、王某分别在高坪乡经营包子店,在制作包子馒头时一直使用含铝泡打粉。永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48月、20158月分别向两家包子店告知禁止在其制作的馒头包子等添加含铝泡打粉,然而两家店铺仍然继续使用该添加剂。20168月,永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例行检查中在两处店铺中发现并扣押了含铝的泡打粉添加剂,经过权威机构检验,两家店铺食材含有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其修改单的标准要求。

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6813在芙蓉镇从事油条生产加工、销售经营,为了油条卖相好,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超量添加含铝明矾(泡打粉)。经举报后,永顺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随即对其待销售的油条进行了抽样,并委托有关公司进行检验,证实该油条中铝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100mg),甚至达到标准指标的5.04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据悉,泡打粉是一种发酵粉,在很多传统食物比如发糕中,都会加入泡打粉,让食品口感蓬松又绵软。但泡打粉是化学起发剂,一种是碱性的,主要成分是碳酸氢钠、碳酸氢氨;另外一种是复合的,主要成分是明矾和铵明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含铝泡打粉。这些含铝的泡打粉对人体的危害着实不小。如果长期食用含铝超标的油条、面点等,铝在体内积蓄,短期内会影响代谢,影响钙离子和铁离子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长期的话,将会影响到神经系统,严重的会引起老年痴呆。

作者:汪璇 陈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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