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顺站2月21日讯(通讯员 彭晓凤)2月16日,家住永顺的朱先生在县城某某手机店购买了一款手机,因受手机导购员的宣传,购买了一系列相关附属产品,总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回家后感觉不合算,想退给商家,就于第二天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寻求援助。 永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到现场开展了核实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中认为消费者的投诉属实,就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要求消费者朱先生退还所购商品,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所花金额3000余元。 2月20日,朱先生怀着感激之情来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消保股,赠送了印有“高效维权 为民解忧”的一面锦旗。 作者:彭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