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广播电视宣传阵地建设,强化主流媒体的宣传职能,提升广播电视新闻采编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喉舌”功能。经研究决定,面向湘西州公开招考具有采编综合能力的记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录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用比例2:1。
二、招考职位
新闻记者3名(男性)。
三、用工性质
劳动合同制人员。
四、招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中文及文史类学历,新闻、编导专业可适当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7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能力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户籍在湘西州;
5、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新闻工作节奏,对新闻工作有创意、有想法;
6、没有违法记录,未受到立案审查未结案的。
五、工作内容
从事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
六、招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 10日至15日,(8:3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永顺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政工人事处,联系电话:0743-5223359。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可提供本人新闻或文学作品)。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并如实填写《永顺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办法进行。
1、笔试(100分)。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外聘专业老师封闭式统一命题、闭卷考试、集中阅卷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广播电视新闻专业理论知识(45分),广播电视新闻写作知识(40分)和时事政治(15分)三部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提前3天到电视台政工人事处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不及格的不纳入考察范围),再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考计划的,则按学历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学历相同的按写作成绩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由后一位递补。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事业单位体检试行办法》和新修订的《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予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由永顺县广播电视台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进行考察。
3、笔试、体检、考察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七、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为合同制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并报送县人社部门进行备案。聘用人员需为本台连续服务3年,合同签订之日交违约金壹万元,服务期满后由台方一次性退回本金,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工作为合格以上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及待遇
1、工资按台同类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稿酬计算;
2、我台按照《社会保障法》规定,给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与台同类人员同等享受。
九、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十、本简章由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永顺县广播电视台
2017.10.24
作者:永顺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