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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监督管理所试行年货备案制管理

22日,永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芙蓉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各大农贸市场的商贩所销售的年货来源、索票索证情况进行登记,试行年货备案制管理。要求所销售的货物必须到备案登记,凡不能提供索票索证及年货来源相关资质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经营。  通讯员   佚名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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