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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四举措”严把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

红网时刻227日讯(通讯员   向上)为确保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近日,永顺县安监局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把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严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严格验收规定。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复工复产验收规定,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不经验收程序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安全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证照不齐或过期、未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或批复过期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是严格验收程序。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经企业内部经自检验收合格后,再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验收合格,经分管负责人签署同意复工或复产意见后,方可批准复工复产,并报县安监局备案,再由县安监局向公安部门发函供应火工产品。

三是严把安全验收关。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将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标准传达到每个涉矿乡镇及企业主。要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按照标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涉矿乡镇要对照《湘西自治州露天非煤矿山(采石场)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表》,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严把验收关,对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四是严格督查督办。县安监局将对乡镇(街道)复工复产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没有严格按照复工复产验收程序验收,检查不仔细、验收不认真、放宽标准要求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作者: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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