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8日讯(通讯员 刘嘉 宋娅)5月7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就余某某盗窃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该院适用“轻案快办”程序审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也是湘西州首例因适用“轻案快办”程序的案件。
1月30日凌晨,余某某在永顺县城交通桥附近采取翻墙的方式进入某商店,将店内价值9119元人民币的香烟盗走。2月1日,余某某被永顺县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永顺县公安局以余某某涉嫌盗窃罪移送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公诉科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决定启动“轻案快办”程序。5月7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对余某某以涉嫌盗窃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从受案到提起公诉仅用4个工作日,“轻案快办”程序的适用,提升了办案效率,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刘嘉 宋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