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8日讯(通讯员 危心睿)6月7日,永顺县法院执行局对一名张姓被执行人处以司法拘留15日。在其被带到拘留所的半小时后,其家人火速兑付了3万余元执行款。
被告张某兵与原告董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张某兵应于2017年2月27日之前给原告董某支付欠款33000余元。因张某兵一直未履行,原告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但对方却找出各种理由,迟迟未履行。6月7日上午,执行法官在法院再次约谈了被执行人张某兵,重新告诫其拒不履行的后果,但被执行人仍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百般推脱。执行法官遂当即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决定。被执行人一看法官们动了真格,懊悔不已。在被带到拘留所的半小时后,张某兵的家人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将3万余元的执行款打入到永顺县法院执行案款专户。上午11点,申请执行人董某已到法院拿到执行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作者:危心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