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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拒不执行遭拘留 女儿主动替父履行义务

红网时刻910日讯(通讯员 危心睿)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将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男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被拘留的第二天,该男子的女儿赶到法院主动兑现了6万余元执行款。

据了解,该案的被执行人宋某甲和申请执行人宋乙、宋某丙系胞兄弟妹。2015年,三父亲宋某丁去世。其父去世后,作为长兄的宋某甲独自将抚恤金和丧葬费共计13万余元领走,并未与弟妹分配。后弟妹以继承纠纷为由将长兄诉至法院。经永顺县法院依法判决:宋某甲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将其代领的抚恤金退还给宋乙、宋某丙各3万余元。后宋某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5月,因宋某甲未履行义务,宋乙和宋某丙到永顺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在送达了相关文书后,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宋某甲,但他因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观念未转变,始终拒绝履行义务。

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将宋某甲传唤至法院。但宋某甲态度仍然强硬,坚持不履行,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在被拘留后,干警们继续其子女思想工作。宋某甲的女儿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被执行人沟通,身处拘留所的宋某甲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尽快兑现。第二天清早,其女儿将执行款汇入该院执行款专户。现两位申请执行人已拿到执行款,该案执行完毕。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危心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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