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7日讯(通讯员 刘红)“2016年9月,塔卧镇茶林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辣椒种植培训项目。项目实施后,该村原支部书记刘某周将项目结余资金虚报领出,用于村里日常工作开支。刘某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月17日,永顺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这是该县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永顺县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先后开展“一条路”、“一盏灯”、“一栋房”、“一张床”、“一口井”等专项整治,把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等突出问题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专项巡察、“三湘e监督”平台、“村级服务+监督”微信群和信访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和共享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并严格按照“提级办理、顶格处理”的要求进行“三级审核”,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同时,强化警示教育,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据悉,1月至9月,永顺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29起75人。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