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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关于限制9座以上客运车辆驶入老县城区的通告

为缓解老县城区交通压力,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永顺县老城区道路实际,决定从2026年2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3日止,禁止9座以上客运车辆驶入老城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时段:7:00-19:00

二、禁止通行路段

1.溪州路(猛洞河十字路口至南门桥)

2.校场路(县医院路口至猪儿行路口)

3.沿河街(湘潭路休闲广场至交通桥路口)

4.纱厂街(纱厂路口至龚建三桥路口)

请广大客运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九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扣1分罚款100元处罚)。

特此通告

永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1日

图片1.png

附图(标红为禁止通行路段):

来源:永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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