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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自然资源局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溶洞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并实施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溶洞地质遗迹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向溶洞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盗损景观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举报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永顺县行政区域内溶洞

三、线索类型

(一)固废倾倒类:向溶洞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病死畜禽、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

(二)污水排放类:向溶洞排放畜禽养殖粪污、工业废水等水污染物的;

(三)景观损毁类:擅自毁坏、盗采石钟乳、石笋、石柱、石幔等岩溶景观和地质遗迹的;

四、奖励标准

(一)县级奖励

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

1、溶洞内倾倒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0.5吨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元;1吨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2、溶洞内倾倒有工业固废,以及排放工业废水、养殖废弃物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3、擅自毁坏、盗采石钟乳、石笋等岩溶景观和地质遗迹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4、线索直接支撑行政拘留、刑事立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行政处罚的,在以上奖励基础上再追加奖励2000元,单条线索县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省级重奖

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平台举报,属于省生态环境厅公告征集范围的,按省厅标准执行,我县不再重复奖励。

五、奖励规则

(一)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以平台登记或接报记录时间为

(二)同一线索联名举报的,作为一个奖励主体,奖金由举报人内部协商分配;

(三)同一线索既向县级又向省级平台举报的,属于省厅公告征集范围的,按省厅标准执行,我县不再重复奖励。仅适用县级规则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累计;

(四)举报事实不清或者内容经查不实的;举报问题已被主管部门掌握并正在处理、已在媒体曝光、已进入信访诉讼程序,或者系履职人员依岗位职责发现的,不予奖励;经核查认定的生态环境问题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

(五)捏造事实、恶意诬告、借举报牟利的,不予奖励,并依法处理。

六、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永顺县自然资源局:0743—5222276

2、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0743—5222370

3、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二)来信举报

永顺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416700)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邮政编码416700)

(三)来访举报

永顺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股;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业务股。

(四)省级平台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省级举报奖励平台:

https://jbjl.sthjt.hunan.gov.cn:5023/hnjbjl/jbjl/#/

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涉溶洞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并重奖举报的公告》范围的,可同时通过省级平台举报,按省定标准奖励。

五、核查与兑现

相关部门接到线索后应当及时登记,联合属地乡镇开展现场核查,一经核实,5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27日

来源:永顺县自然资源局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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