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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永顺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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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永顺县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0月21日政协永顺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永顺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政协永顺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在永顺县城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永顺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永顺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大会协商发言;

四、列席永顺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协商永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永顺县2026年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永顺县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永顺县2026年1-9月预算执行情况与202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永顺县2027年预算草案,永顺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政协永顺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六、审议通过本次会议政治决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七、其他。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顺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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