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顺县城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冒充永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向其搭乘的交通工具的司机进行敲诈勒索,对人民警察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城中派出所民警即刻将人带回进行所内调查。经调查,彭某先后于2023年1月7日,3月3日,3月18日,三次以搭乘车辆下车时故意摔倒为由,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烂手机,利用警察的社会地位与正直形象,称自己是永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摔坏的是自己工作手机的方式敲诈勒索,要求司机师傅赔偿,分别勒索1500元、3500元、1500元,共计6500元。目前,永顺县城中派出所已依法刑事拘留彭某,并积极为受害人追赃挽损。全媒记者 向国屏 通讯员 岳子阳 摄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国屏 岳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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