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融媒3月20日讯(通讯员 向泓 邹曼)近日,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万先生在12315平台投诉:称其在永顺县某店购买香蕉时,实际金额为13.77元,但商家收取其13.8元的费用,认为商家存在“反向抹零”行为,特此投诉维权。
图为执法人员调查现场。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实属实,该商家在收取消费者费用时,未按实际消费金额收取,而是四舍五入多收取消费价款,该局认为该商家的这种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就此,该局对该商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商家五日内改正到位。在调查中,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商家为连锁经营店,其违法行为是自制电脑自动生成,为此,该局对其连锁经营的另外七家商家作出了相应处罚决定。
只有让老百姓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才能激发消费活力,真正提振消费信心。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拨打12315投诉举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泓 邹曼
责编:田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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