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融媒4月20日讯(通讯员 肖钦臣 丁利霞)“报告警官,马路上有只猫头鹰,你们快来看看。”4月19日凌晨1时许,永顺县公安局高坪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驾车途径西米村路段时发现一只猫头鹰落在马路中央,一直没有飞走。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驱车赶到现场。经检查,猫头鹰无外伤。于是,民辅警推测当晚下暴雨,猫头鹰全身羽毛被浸湿,加上受到来往车辆的惊吓,一时无法飞行,便停留在马路中央缩成小小一团。因猫头鹰暂时不具备放生条件,民警小心翼翼将猫头鹰用纸箱带回派出所内救助。
图为猫头鹰放飞大自然现场。
4月19日7时许,民警确认猫头鹰健康状况后将其放飞大自然。
温馨提示:猫头鹰在我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预防鼠害有极大作用。如遇到受伤、迷路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进行妥善救助。猎捕、交易、食用国家保护动物等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肖钦臣 丁利霞
责编:田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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