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永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118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三轮和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依法进行集中销毁。该批报废车辆全部是在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中查获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多年未年检、达到报废年限、不符合上牌条件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警在此提醒,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安全性能、稳定性低,容易酿成交通事故,请广大群众不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与交警部门一道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全媒记者 王春华 丁琪 摄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春华 丁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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