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两名工作人员将2886元助学金送到羊峰九年制学校两名贫困中小学生手中,二年级学生向含芸和七年级的向彦臻分别获得1386元和1500元的现金资助。据悉,该院已连续三年对羊峰九年制学校这两名贫困生进行了资助,发放爱心助学金额近5000元。通讯员 彭良萍 摄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彭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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