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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法院:一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三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

永顺融媒10月12日讯(通讯员 孙雷)近日,由永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兰丰平、员额法官张雪琴共同编写的《车辆临时停靠路边维修时突然后退致人受损的,应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欧阳某兰等诉物流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案例成功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塔卧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陈吉平编写的《温泉经营者对泡温泉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姚某等诉湘西某某门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溪州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丁琼编写的《保险人不得以侵权的第三人没有参加诉讼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向某诉财保永顺支公司保险合同案》、原一级法官彭学军参与编写的《当事人遵守合约却因不可抗力致标的物毁损的法律后果——田某怀诉汪某召买卖合同案》等三篇案例成功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是由国家法官学院选编的系列案例丛书,刊载从全国法院系统遴选出的案例精品,内容涵盖司法各领域常见纠纷内容,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在指导审判业务、促进法理研究、宣传法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以历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采用的案例为精选基础,优中选优,提供十余年积累的多类型、多视角的疑难新型典型性案例,高度提炼案例对理解和适用新法新规的参考价值,为新型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为司法工作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案例是司法智慧的结晶,是丰富法学理论研究、弘扬法治精神的有效载体,永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案例选编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干警在审判执行过程广泛收集素材、编写案例,并与个人绩效挂钩。近几年来,永顺法院每年均有案例被上级法院核心刊物采用。今后,永顺法院仍将不断完善调研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实现审执工作与理论研究的深度融合,共同推进。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孙雷

责编:彭美林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3/10/12/13150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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