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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持续传递检察温情

永顺融媒11月17日讯(通讯员 彭慧敏 向环超)“感谢检察官们一直来看我,这笔司法救助金对我们来说太及时了!”近日,当永顺县检察院检察官们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司法救助申请人彭某某的手中时,她紧握着检察官的手不停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11月以来,先后有8名司法救助申请人收到了来自永顺县人民检察院的6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2年3月,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刑事案件被害人李某某家庭经济困难,存在因案致贫的可能性,遂将线索移交至该院第三检察部,依托司法救助缓解其家庭困境。

在接到该线索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被害人李某某及其家属,关心其生活现状及家庭困难情况,及时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该起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李某某未获得任何赔偿,且家庭系低保户和脱贫户,李某某本人及丈夫系智力三级残疾人,儿子刚上小学一年级,日常靠婆婆和公公照料。

对于李某某一家的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为李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考虑到李某某一家后续生活问题,我们将定期开展司法救助‘回头看’,积极对李某某开展多元救助及综合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以检察之力助力乡村振兴。”承办检察官说道。

“感谢检察院和检察官还记得我们,有了这笔钱,我们的生活压力缓解了很多。”当检察官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至受害人家属曾某某手中时,曾某某连声感谢道。

2022年6月,曾某某丈夫盛某某因潘某某无证驾驶而受伤倒地并死亡,同年10月永顺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赔偿经济损失70万余元,但潘某某无能力履行赔偿。被害人盛某某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曾某某每月收入微薄,还要赡养两位老人,赡养压力大。

永顺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接到移送案件线索后,仔细查阅原案证据材料,并通过实地调查和走访入户的方式,充分听取诉求,认真了解被害人家庭所面临的真实困境和具体需求,帮助其一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今年5月,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在阅卷时发现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案发后,被害人学习、生活状况不稳定,急需心理疏导。为此启动综合救助程序,为被害人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黎明爱心小屋”,多部门联动,动态评估被害人状况,借助专业力量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

“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更应注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救助工作,从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社会关怀等多方面出发,帮助未成年人走出阴霾。”承办检察官说道。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近年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全力打造“司法救助+”新模式,加强与妇联、教体局、关工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向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解决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帮助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有效解决“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的司法温度、检察温情。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慧敏 向环超

责编:田新宽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3/11/17/13270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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