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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推动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

永顺融媒11月24日讯(通讯员 覃淇)“要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挖掘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同时深化评查结果运用,以评促改,实现案件质量和工作人员办案能力的‘双提升’。”近日,永顺县纪委监委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部署会议,对案件质量评查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为把好案件质量关,此次评查由永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抓总,组织成立39个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以问题为导向,以“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为标准,紧盯事实证据、主体身份、条规适用、审理文书等20个评查项目,从近三年已审结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抽取案件参与现场交叉评查,并对照评分细则量化评分。

“该起案件主体身份材料不全,未调取被审查人一贯表现证据,扣1分。”“此案件存在审查调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案件部分违纪违法事实未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核对……”评查现场,参与评查人员针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评查只是手段,整改提升才是目的。永顺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及时汇总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案件中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逐项梳理归类。同时,通过一案的问题发现本单位、本室查办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形成有针对性的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将“病症”和“药方”一同反馈至相关案件承办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不断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整体水平。

“和其他小组成员一起翻阅卷宗、互评互查、讨论交流、记录问题让我学到了很多业务知识。”参与评查的对山乡纪委书记符阳平感触颇深,“我们将以此次案件评查为契机,进一步改进案件查办工作,提升案件质量。”

永顺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评代训、以训促学,坚持边查摆问题,边学习整改。针对评查中发现的“证据不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条规适用不够规范”等典型问题和不确定是否扣分的疑难问题,评查小组把评查现场转化为研讨现场,互相交流学习、促进提升,在评查过程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提升案件查办综合能力。此外,永顺县纪委监委还结合周五集中学习活动,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小讲堂”,督促干部学用结合,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内部监督、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从严从实检视整治的一次有力实践。要以案件评查为抓手,查漏补缺、取长补短,提升办案质效。”永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覃淇

责编:彭美林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3/11/24/13292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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