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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热潮

永顺融媒12月15日讯(通讯员 符玉姣)“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日前,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嘉向小溪镇村镇两级干部讲解道。今年来,该县在“学习深度、宣传广度、贯彻力度”上下功夫,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热潮。

学习有深度,提升法治思维。永顺县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常态化扫黑除恶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与周五学习、干部培训等相结合,全面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经验交流,对《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具体条款和六大亮点进行深刻理解和把握,深入了解法条内涵,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律武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今年来,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全县各单位给党员干部、政法干警的培训、讲座、辅导131次。

宣传有广度,多渠道全覆盖。12月4日,该县扫黑办工作人员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湘潭文化休闲广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和基本特征,激励群众学法、守法。还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等渠道优势,迎合基层群众获取信息喜好,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线上通过向持续各村微信群转发《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视频和图文链接;线下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赶集进乡,走村入户,通过支展板挂横幅、发放宣传图册、现场答疑等方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截至目前,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600余次,悬挂横幅653条,张贴海报530张。

贯彻有力度,增强斗争能力。结合全县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广泛宣传发动,为行业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并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邮箱和电话、印制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符玉姣

责编:田新宽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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