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时代“枫桥经验”丨永顺法院:用情理讲法理,力促“事心双解” 实现“案结事了”

永顺融媒3月12日讯(通讯员 张彩虹)近日,永顺法院永茂法庭在审理一起收养关系纠纷中,立足“事心双解”,用情理讲法理,促使该案调解结案并当庭执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件简介:原告宋某某与被告宋某系收养父女关系,原告以被告已与其亲生父母相认且被告已不再认原告为养父为由,诉请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被告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抚养费28.8万元。该案诉前调解未达成协议,原告要求诉讼的解决态度强烈遂及时立案。

在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根据诉前调解所了解的基本案情并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发现双方缺乏沟通与交流,父女感情较薄弱,遂确定首选调解结案的审判思路。在庭审中法官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意见并让双方家属参与,认真听取家属意见。通过背靠背调解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同时被告向原告补偿抚养费5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寄语:抚养不仅仅是给付抚养费,更应该是家人的陪伴,感情的培养。近年来,永顺法院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方式,根据案件情况,从法理、情理、事理多维度触动感化家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心灵,赋予家事审判人性化、温情化的关怀。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彩虹

责编:彭美林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4/03/12/1362160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党建阵地
  • 永顺文化
  • 文明实践
  • 教育培训
  • 新闻审稿
  • 永顺概览
  • 永顺政务
  • 溪州旅游
  • 理论园地
  • 文学艺术
  • 溪州视听
  • 新闻中心
  • 书记县长报道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永顺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