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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永顺融媒5月24日讯(全媒记者 向昌明)5月23日,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永顺县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当天,由永顺县消防大队牵头,联合该县公安、交警、安监、市监、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夜查行动。

在灵溪镇河西社区某高层住宅小区,执法人员发现一户居民从二楼飞线到一楼对电动车进行充电。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行为,要求物业公司全面落实物业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不能乱停乱摆,规范充电行为。

夜查行动共分两组,一组负责对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检查,另一组负责对沿街门店等地进行检查。

在永顺县河西社区纱厂门口附近一家电动车维修店,执法人员发现存在电动车在店内充电行为,立即对店主进行警告处分,告知店主不能在店内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还来到电动车销售店检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对店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店主对买主进行规范充电宣传,不能非法改装电动车等。

据了解,当天全县23个乡镇也同步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从5月下旬到6月中旬,全县将开展多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夜查重点内容包括: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在此提醒:请各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生产、销售、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产品;不擅自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不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架空层、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部位;不将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身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违反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昌明

责编:彭美林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4/05/24/13935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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