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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永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12日永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永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永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上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永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永顺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永顺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永顺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永顺县2025年预算草案;审查永顺县2024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永顺县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永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永顺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票决永顺县2025年民生实事。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由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永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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