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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就餐遭烫伤 诉前调解化纠纷

永顺融媒12月26日讯(通讯员 伍亚娟)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在粉面馆意外遭烫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矛盾得以化解在诉前。

9月7日,张某某同儿子、孙女三人准备进入某粉面馆吃面,粉面馆的开水桶突然向外倾倒,导致张某某三人身上多处烫伤,面馆老板垫付了三人的医疗费用,但双方就后续治疗费及赔偿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在诉前鉴定过程中,负责鉴定工作的法官在确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均有调解意愿,遂决定进行调解。综合原告三人后续治疗花销以及双方当事人经济情况,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从法、理、情的角度,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充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力求定分止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面馆老板赔付受损害一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000元,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永顺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始终如一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伍亚娟

责编:田新宽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4/12/26/14578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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