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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1个集体1名个人拟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永顺融媒9月12日讯(全媒记者 向昌明)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功勋办)对外公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名单,永顺县再添荣誉——芙蓉镇河畔社区居民委员会入选拟表彰模范集体,县民族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黄梅入选拟表彰模范个人,充分展现了永顺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扎实成效与突出贡献。

作为永顺县民族团结工作的基层“标杆”,芙蓉镇河畔社区居民委员会始终将民族团结融入社区治理全过程。社区内居住着土家族、苗族、汉族等多个民族群众,居委会通过搭建“民族议事厅”“邻里互助站”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文化交流活动,及时化解民族群众矛盾纠纷;同时依托芙蓉镇文旅资源,联合多民族商户打造“民族团结示范街”,带动各族群众共同增收,切实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理念落地生根。


深耕教育领域多年的黄梅,则以校园为阵地,推动民族团结教育与教学工作深度融合。在县民族实验学校任职期间,她牵头制定“民族团结教育校本课程”,将土家族摆手舞、苗族银饰文化等民族特色内容融入课堂,组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节”“各族学生手拉手”等活动,引导学生了解、尊重不同民族文化;同时关注少数民族学生成长,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帮助少数民族学子解决学习生活困难,用教育力量搭建起各民族学生交流交融的桥梁。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昌明

责编:彭美林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5/09/12/15277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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