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湘西州芙蓉镇景点圈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芙蓉镇景区管理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芙蓉镇景区旅游经营秩序,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芙蓉镇景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立景区门票经营制。自2012年4月20日开始,对芙蓉镇三角坪至河码头的古街区、瀑布湾、溪州土司文化广场、土王行宫等景点实行门票制经营。门票价格按州价格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景区营业时间为每日8:00—18:00,如遇特殊情况,适当延长。景区在三角坪入口处设置购票处和验票站点。
二、加强古街区出入人员管理。凡户籍不在湘西自治州内的居民(古街区居民的来访亲友除外)一律凭门票进入古街区。
三、规范景区车辆、经营秩序。进入古镇景区的机动车辆一律按指定地点实行规范停放;湖南山水芙蓉镇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其他经营业主要严格按照芙蓉镇景区保护、建设和开发有关要求,依法文明经营,确保街道卫生整洁、景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
四、各相关部门要加快芙蓉镇景区基础设施和景点建设,加大古镇宣传推介和市场营销力度,努力提升景区知名度,不断扩大客源市场。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