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
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为做好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永顺实际,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坚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紧紧扭住“四风”突出问题不放,始终抓住整治作风这个重点,集中力量、持之以恒抓整改落实,以实际成效赢取民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行立改。针对查摆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研究落实整改对策和整改措施,做到发现一个增加一个,解决一个“销号”一个,能改立改,能办立办。
——坚持聚焦“四风”。在普遍整改的同时,聚焦整治“四风”问题不放手,抓住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集中解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一条一条抓落实。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规范建立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带头作用,带头履行整改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改作风、反“四风”,勇于直面矛盾问题,善于攻坚克难,以新思路、新作风、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坚持开门整改。以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整改实效的具体标准,及时公布整改方案,敞开大门接受监督,让群众在参与整改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二、整改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路径
(一)总体目标。分近期整改目标和中长期整改目标。
近期整改目标:围绕“四个着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明确的各项整治任务,集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违规违纪案件,有效遏制“四风”,实现党风政风整体好转。重点是: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现象;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之风;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同时,先期取得一批制度建设成果。
中长期整改目标: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常态化制度,不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具体路径。整改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认真梳理、制定方案阶段(2014年8月底前)。主要任务是:认真梳理前段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打牢整改落实基础;常委同志带头梳理,进一步修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着力在“查摆问题更厚实一些、触及思想更深刻一些、整改措施针对性更强一些”上下功夫,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此基础上,聚焦反对“四风”,制定和完善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着重整改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不求实效、工作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官僚主义问题,精神不振、进取意识减弱、讲究排场等享乐主义问题,铺张浪费、违规接待等奢靡之风问题。
——集中整治、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9月底前)。主要任务是:继续巩固深化前段边整边改成果;集中力量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尤其要抓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取得突破;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制订完善制度建设计划并抓好落实,成熟一个、出台一个。
——深化整改、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9月底后)。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中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专项整治和整改范畴。深入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围绕持续推进整改、活动成果运用等方面,不断巩固和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三、需要整改的主要问题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敏锐性不强。一是政治观念淡化。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发表的损害党的形象、诋毁党的荣誉的言论,没有及时站出来和反动言论作直面斗争,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觉。二是政治理论武装不到位。习惯于抓具体,抓落实,重实干,认为县处级干部只要贯彻执行好上级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政治理论的全面系统学习。三是应对复杂局势能力不高。关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和劳资纠纷等方面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仍然较大,一些信访老户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还较为突出,这些都考验着县委保稳定促和谐的能力。
2、党的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欠落实。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廉政标准不高,廉政行为不规范,廉政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落实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县直机关存在超职数配干部、超编进人等不规范的问题,乡镇存在人员违规抽调、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干部人事方面违规现象还没有根本治理好。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充分。县委有些重大决策会前没有进行周密调研,会中没有经过深入研讨,决策仓促草率。如没有及早将电力公司产权上划,导致农网改造滞后于州内其他县市,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四是维护班子团结不到位。有的不讲原则,考虑分管部门和个人利益较多;有的怕得罪人,怕影响团结,不敢大胆履行职责,不敢坚持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导致一些决策没有充分反映常委班子的集体智慧。
3、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变形走样。一是保持政令畅通不够。贯彻执行城乡低保政策方面,上级原则上要求以户为单位,应保尽保,但我们考虑到种种原因,在实际执行中有时采取了“拼保”的办法。二是执行上级政策机械生硬。在引进高学历人才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专业结构与我县实际需求相契合,在高学历人才的安排使用上不够合理,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三是顾全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发展重于一切、发展高于一切的思想,仍在大力发展纺织、化工、建材等传统工业,仍然在适当地开采石煤、页岩气、矿产等自然资源,偶尔甚至有“打擦边球”的错误想法。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方面存在问题
4、认识不深刻。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畏惧有余、敬畏不足,导致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作风规定自觉性不强、标准不高,在接待上级部门领导来永调研或检查工作时有超人数陪同、超标准接待等现象。
5、执行不坚决。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但有的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约束力不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难以落实。有时存在畏难情绪,认为一时之间难以治理到位,有时没有同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对一些小的作风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6、标准不严格。普遍存在“靠高不靠低”思想和底线思维,认为只要不碰触高压线就行,没有高标准、严要求,没有积极争当廉政表率和先进的自觉追求。
7、惩处不到位。对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脱岗、空岗或在岗玩游戏、聊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和公车私用、在编不在岗等现象惩处力度不够。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政绩观存在偏差。过于强调GDP增速,把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定得较高导致目标较难完成。干工作总想着不仅要做好,而且做的有“看头”,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路边工程”、“面子工程”,对偏远乡镇关心关注不够。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如县委过来先后把黄牛、黄姜、红提葡萄等作为农村支柱产业,举全县之力加以扶持推广,结果均告失败。有时对上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一定程度上存在“打擦边球”、“踩边线”、“搞变通”现象,如为了争取到项目,我们往往在没有财力配套来源的情况下,空口承诺。
9、懒政思想较重。存在文山会海现象,陪会现象比较严重,导致“一把手”们疲于应付;发文实效不够,一些文件套话、空话多,针对性、指导性不强;一些文件只看重文件形式和数量,不管执行和效果。学风不端正,重形式轻实效,对重大理论问题、新知识、新科技、新思路学习不够,学以致用不深,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具体问题的水平不高,满足于过去的工作经验。
10、作风务实欠缺。调查研究存在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的问题,到县直机关、乡镇听汇报多,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少,没有真正沉下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走秀、搞表面文章现象。如多次制定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但由于缺少督促检查,没有很好贯彻落实。一些重大决策事前缺乏周密调研和科学论证,留下后遗症,如新建县城汽车站选址不够合理。
11、工作执行力不强。有的工作安排部署多,狠抓落实少;有的抓工作不实事求是,执行政策机械、保守;有的对具体工作实际情况了解掌握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不够;有的工作总结经验多,实际成效不够。如查非纠违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下发了很多指导性文件推进,但成效不理想。
12、官本位思想较重。把是否为官、官职大小当成一种核心的社会价值尺度去衡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为官不为”,缺乏担当精神,把一些单靠乡镇、部门力量难以化解落实的难题压给基层,动不动就搞“一票否决”,出面协调少,一些信访积案给乡镇或部门一交了之。
13、衙门作风较重。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偏远乡镇、矛盾突出的地方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多,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满意率不高,习惯于坐机关听汇报,打电话下指示;从征求到的群众意见看,对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官僚主义顽疾反映最多;一些党员干部对群众办事冷硬横推、敷衍搪塞,甚至“吃、拿、卡、要”;有的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多、手续繁琐,群众不方便;县委班子对慵懒散拖、群众反映较差甚至不称职的干部处置不力;对一些拉关系、跑路子的干部缺乏有效监管,对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不够,对一些部门和窗口单位的领导班子督促整改不力,等等。
14、决策缺乏科学民主。在不二门公园和猛洞河漂流招商引资问题上,由于决策缺乏前瞻性和周密性,合同条款存在较大疏漏,影响了我县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15、干部考核管理有疏漏。干部考核管理评价不严格,奖惩机制不到位,干部法律意识、制度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不正之风抵制不坚决,有办事讲人情讲关系现象。在编不在岗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治理,一些偏远乡镇和卫生、教育等部分县直部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比较突出。民主推荐未严格执行到位,有任人唯亲、优亲厚友、同宗同族的现象。一般干部流动机制不够科学,抽借人员比较多,管理比较乱;部分乡镇干部交流不够,普遍年龄偏大。
16、开拓进取精神不强。思想观念不能适应县委确立的“追赶跨越、富民强县”新要求,工作目标不高,求上进、争一流意识不强,缺乏“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存在怕乱求稳、怕冒风险、安于现状、当“太平官”的思想;有的在发展上唯条件论,从客观条件上找原因多,从自身工作思路、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等方面努力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
17、缺乏攻坚克难精神。县委县政府确立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老司城遗址申遗等重大攻坚克难战及破解交通、电力、水利、人才、资金等制约瓶颈任务均尚未取得根本胜利。
18、思想不解放。有的对实施县城综合运营推进新型城镇化仍然持有异议,对推进老司城遗址申遗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仍然缺乏自信,对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仍然心存疑虑。
19、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有的存在经济发展了,适度享乐也无可厚非的思想,缺乏艰苦奋斗精神,作风不严谨,习惯迎来送往、礼尚往来,交往杂、应酬多,没有带头做好表率。同时,存在公务用车管理欠规范,节假日公车接送,有公车私用、超标配备公车现象。
20、思想认识有差距。有的讲面子、讲排场,有特权思想、炫耀思想,在亲朋好友聚会时存在争着买单、“私客公请”现象。
21、勤俭节约有差距。机关用水用电等管理不到位,超标建设和装修办公用房,把公车当专车,差旅费用超标,行政运行成本偏高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22、规范接待有差距。有时为争取上级对我们贫困地区在资金、项目、政策上的支持或吸引战略投资者,往往通过超标接待以显示热情和诚意。同时,个别班子成员自我要求不严,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意识淡薄,存在生活待遇相互攀比,讲面子、讲排场现象。
23、执行廉政规定有差距。个别班子有讲关系不讲原则,面对亲戚、朋友、下属的请托,存在打招呼、讲人情的现象;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格,对“三公”经费支出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导致个别单位“三公”经费超支比较严重;有的自律意识不强,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参加红白喜事现象。
(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问题
24、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问题。全县水电路等有差距。仍然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全县政法干警队伍形象在全省民调测评中排位靠后。
(五)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主要问题
25、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的主要问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不强,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未得到很好落实。深化县级领导一线工作法、联系基层、信访中心接待、包案下访等制度落实力度不够,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少,特别是与困难户、有矛盾户联系少。有的对所包信访案件,安排时间直接到现场接待信访群众总量偏少,有些信访包案包而未结;有的对送上门的信访问题关注不够,对群众反映问耐心不够,解释不够。
四、整改措施
根据梳理出来的问题清单,重点抓好6个方面、27项整改任务:
(一)在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落实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制度,结合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确定学习内容,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方式,认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讲党课、作报告、作宣讲,每月至少开展2次集体学习,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现场学习。在学习中注重联系实际问题开展交流讨论,每月集体学习中至少开展1次学用交流讨论活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牵头领导:石治平,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
2.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整改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深化发展思路,强化发展举措,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牵头领导:石治平,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
3.坚持原则执行政策不走样。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听信自由化言论、不信谣、不传谣,对各类错误言行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党的形象。(牵头领导:石治平,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
(二)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项规定方面
4.强化对各项规定的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认识。组织新闻媒体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的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消除思想障碍,纠正认识误区,切实把作风建设提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来认识,自觉遵循、自觉行动。大力挖掘和宣传一批好的先进典型,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牵头领导:曾维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
5.坚定不移执行各项规定。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9月底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牵头领导:田源,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6.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贯彻执行上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强对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问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制度保障,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牵头领导:陈海波、鲍忠银、田源,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7.严查严惩违规违纪行为。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一批违规违纪案件。重点加强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时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款送礼、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对违规进行职务消费和转移地点、变换方式变相公款吃喝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公款送月饼、送年货等禁令和“限宴令”。(牵头领导:田源,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三)在整改“四风”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方面
8.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谋划发展、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和目标。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决不要污染的GDP、带血的财政收入,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健全绩效考核评估机制,统筹各项考评,整合考核力量,综合考评项目,规范考核内容,严格奖罚兑现,更好地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真正使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的全面发展程度,让实绩突出的干部有位置,让干得好的干部实惠多。(牵头领导:石治平、陈海波,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绩效办、县发改局等)
9.改进文风会风督落实。严格治理文山会海,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中共湘西州委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州发〔2013〕1号)文件的落实;制定出台全县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全县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督促各单位抓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牵头领导:鲍忠银、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
10.树立勤政务实工作作风。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中共湘西州委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州发〔2013〕1号)文件的落实;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停止执行和废止部分不规范,与中央、省、州相冲突的文件,防止以信筏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督促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办好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牵头领导:鲍忠银、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11.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加强工作督查检查,创新督促检查方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实施的绩效考核和五个文明考核制度;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环境监督检查,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等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销售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清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与之相关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制定出台规范党政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并严格监督考核。(牵头领导:陈海波、曾维秀、鲍忠银、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局)
12、切实推进深入基层实际。(1)制定出台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2)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若干意见。(牵头领导:杜修林、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3)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群教办)
(4)制定出台县级领导落实联系一个乡镇、一个扶贫村、一个社区(居委会)、一个党支部、一户农村贫困户、一名孤儿、一个重点企业、一个重点项目、一件信访积案和一名困难下岗职工等“十个一”工程制度。(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5)在各级各部门中开展各类结对帮扶活动,以“学一技联一户解一难”、“千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千户苦难家庭”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家庭。(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6)在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开展“五入户”活动,按照“四满意一提高”活动的总体部署,在全县认真开展民情走访入户、案件回访入户、科技培训入户、健康调查入户、扶贫帮困入户等“五入户”活动。(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7)落实群众工作站制度,按照群众工作站制度要求,县直单位干部分别进驻“二类村”、“三类村”及“信访重点村”开展工作,乡镇驻村干部进驻“一类村”开展工作,大学生村官、书记助理在本村开展工作,全体群众工作站人员每月要集中三天时间,全力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政务事项的代办员、群众信访的调解员、实施项目的组织员和党建工作的指导员。(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8)落实第一书记制度,继续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重点移民村、重点扶贫村、社区(居委会)和“两新”组织等薄弱领域担任第一书记,继续选派优秀公安干警、司法干部到社情复杂、治安较差、信访问题突出等“后进村”担任村第一书记或村主任助理,加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牵头领导:向仕连、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移民局)
(9)落实“两代表一委员”走访制度,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接待群众、进村入户等方式积极开展走访工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县党代表工作室、县人大、县政协要积极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意见、建议及提案。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及提案及时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尽快落实好、办理好。(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
(10)在全县推行“民情日志”工作制度,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领导:石治平、陈海波,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
13、切实转变干部作风。(1)抓好作风建设,扎实落实“三法一制”。(牵头领导:田源、杜修林,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2)严格考核县级领导“十个一”联系工程,加大“民情日志”工作制度督查落实力度,不断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牵头领导:杜修林、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14、提升决策科学民主化水平。(1)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完善常委会决策机制。(牵头领导:石治平、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
(2)探索完善党代会常任制,充分发挥党代表的参谋、建议作用。(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3)制定出台关于在重大人事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中发挥党委全委会作用的实施意见。(牵头领导:石治平、杜修林、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4)制定出台永顺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牵头领导:石治平、杜修林、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5)制定出台永顺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牵头领导:石治平、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
15、健全制度强化干部考核管理。(1)制定出台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牵头领导:田源,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2)制定出台县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和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3)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领导小组、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问题。(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4)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化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5)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6)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7)组织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领导:鲍忠银、田源、杜修林,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
(8)组织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牵头领导: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9)开展明察暗访行动,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举办奢华宴请、赠送高档礼品和“庸懒散”行为。(牵头领导:田源,责任单位:县纪委)
(10)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和设置“小金库”问题。(牵头领导:鲍忠银、田源、杜修林,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审计局)
16、振奋精神开拓进取。(1)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勇于担当、团结务实、争创一流”的永顺精神,改变党员干部精神面貌。(牵头领导:石治平,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
(2)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树立正确的导向,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创新进取。(牵头领导:鲍忠银、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绩效办)
(3)积极组织学习宣传焦裕禄、牛玉儒等党的好干部,营造开拓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牵头领导:曾维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17、团结奋进攻坚克难。(1)从破解电力、交通、水利、城镇化、资金、人才等六大瓶颈着力,细化目标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牵头领导:陈海波、杜修林,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
(2)制定出台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管理办法。(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
18、思想解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1)坚持解放思想,拓宽交流渠道,落实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牵头领导:陈海波,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商务局)
(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落实各级支持帮扶政策,提升产业科技化水平。(牵头领导:陈海波、李选峰,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农办)
19、弘扬艰苦奋斗精神。(1)制定出台违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处理办法。(牵头领导:鲍忠银、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2)制定出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财政局)
(3)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出台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制定出台永顺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规定。(牵头领导:田源,责任单位:县纪委)
(6)清理整治新建楼堂馆所。(牵头领导:鲍忠银、县委办主任,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20、提升对奢靡之风的思想认识。(1)加强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学习雷锋、焦裕禄精神。(牵头领导:曾维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牵头领导:石治平,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
21、切实厉行勤俭节约。(1)制定出台县直单位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制定出台县直单位培训经费标准管理办法。(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制定出台关于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等活动的管理规定。(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5)制定出台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受和赠送礼金的暂行规定。(牵头领导:田源,责任单位:县纪委)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牵头领导:石治平,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
22、切实健全制度规范接待。(1)制定出台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2)制定下发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3、坚决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1)加强廉政建设,加大落实廉政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牵头领导:田源,责任单位:县纪委)
(2)完善项目管理各项制度,严格项目招投标、预算审计、审计结算等制度,确保项目实施中实现全程监督。(牵头领导:鲍忠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四)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
24、切实维护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抓好农网改造、通畅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读书、就医、就业、养老等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提升广大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切实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加强执行力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建整扶贫力度,深入推进精准化扶贫政策的落实。抓好信访维稳,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完善信访大格局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民怨、民意了解和化解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群众的突出问题,开展好“三资”清理、林业秩序专项整治、党员干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专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等活动,维护群众利益。(牵头领导:陈海波、鲍忠银、向仕连、杜修林、李选锋,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经信局、县扶贫办、县农经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文化执法局)
(五)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方面
25、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三联”制度,推动情况在现场了解,问题在基层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县委常委要确保每月至少用1天时间接待群众下访,集中研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承诺践诺制度,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健全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形成机关与基层联动、干部与群众携手共创美丽乡村、幸福家园的工作格局;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制度,组织机关单位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服务,推动和谐文明新社区建设。要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坚持以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载体和目标,主推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确保乡镇、村(社区)有责理事、有权管事、有章行事、有钱办事,全面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按照“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议考核。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合理细化服务单元,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把社区自治真正落到实处,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个环节,真正使群众“事在格办、钱在格领、证在格拿、困难在格反映、问题在格解决”。进一步加大技防、物防、人防投入,加快电子防控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城乡全覆盖的治安防控网络系统,努力打造法治永顺、平安永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牵头领导:石治平、陈海波、向仕连、杜修林;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六)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
26、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扎实抓好“34+4”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按照“准、狠、韧”的要求,逐项制订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和具体整治措施,细化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通过坚决有力、深入彻底的专项整治,使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得到有力纠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问题得到根本扭转;“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问题得到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有力惩处。在完成时间上,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一些长期性工作则取得阶段性成果。(此项工作由陈海波、田源同志牵头,各位常委和责任单位分头抓好相关整治任务的落实。)
27、抓紧简章立制。按照《永顺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方案》,在巩固已出台3项的基础上,抓好余下35项制度建设。(此项工作由陈海波、田源同志牵头,各位常委和责任单位分头抓好相关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
五、着力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
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努力把县委常委会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一心为民、奋发有为、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由石治平负总责,常委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抓落实)
(一)打牢思想政治理论基础。始终把强化理论武装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尤其要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根本上拧紧“总开关”,校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纠偏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深刻领会和准确掌握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并自觉运用到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班子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系统思维等综合性思维能力和水平。要学点哲学,提高思想力;读点历史,增强历史眼光;看点国学,厚实文化涵养。
(二)坚决维护班子团结和谐。注重加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同其他常委谈心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2次,常委之间、常委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在班子中形成和谐共事、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以常委班子的和谐带动四大家班子的和谐和党员干部的和谐,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三)切实树立清正廉洁形象。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责任考核等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深挖深查,严肃查处贪腐案件和职务犯罪,对顶风违纪、纪律松弛、办事不公、作风不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六、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
(一)抓好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制,县委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承担具体整改落实责任的班子成员要认真指导、组织承办单位按照整改措施和要求逐一落实。各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府办等部门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效。
(二)细化措施要求。对于目标具体、任务已经明确的整改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整改措施的细化工作,确保步骤更合理、方法更科学、操作更可行,能按照预定时间进度安排顺利推进落实。对于加强制度建设的整改事项,要加强研究论证,科学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对于需要长期抓落实的整改事项,要根据已确定的各阶段性工作计划和目标,及时抓好统筹,持之以恒推动落实。
(三)加强部门协作。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整改事项目标任务、时间步骤的要求,加强统筹配合,高效沟通协作,按照自身职能分工,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牵头单位于2014年12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县委报告。
(四)坚持开门整改。在整个整改工作过程中,要始终把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参与、评议、评判贯穿始终。制订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要主动邀请群众广泛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征询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于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度情况,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开,使群众对整改的每一个环节、步骤和进展都一目了然,杜绝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的做法。
附件:中共永顺县委常委会班子整改问题清单
中共永顺县委常委会班子整改问题清单
单位名称:中共永顺县委常委会 2014年8月21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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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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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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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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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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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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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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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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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敏锐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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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守政治原则,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落实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系列方针政策,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两月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每半年至少举办1次现场学习,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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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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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后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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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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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制度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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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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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
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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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后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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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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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变形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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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吃透党的方针政策,强化大局观念,确保执行政策不变形、不走样。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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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
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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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后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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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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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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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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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级转变作风规定认识不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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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略全局高度认识转变作风的重要性,切实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认识。组织新闻媒体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的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消除思想障碍,纠正认识误区,切实把作风建设提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来认识,自觉遵循、自觉行动。大力挖掘和宣传一批好的先进典型,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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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曾维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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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后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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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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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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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照执行,确保取得成效。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9月底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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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田源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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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后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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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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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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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系,严格督查,按照要求严厉查处。
进一步健全贯彻执行上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强对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问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制度保障,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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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陈海波、鲍忠银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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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后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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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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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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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一批违规违纪案件。重点加强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时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款送礼、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对违规进行职务消费和转移地点、变换方式变相公款吃喝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公款送月饼、送年货等禁令和“限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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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田源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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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后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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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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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四风”突出问题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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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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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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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绩观。
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和目标。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决不要污染的GDP、带血的财政收入,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健全绩效考核评估机制,统筹各项考评,整合考核力量,综合考评项目,规范考核内容,严格奖罚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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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陈海波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绩效办、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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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后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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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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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政思想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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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文风回风,切实做到文风会风短实新,精简高效,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现象。
严格治理文山会海,抓好上级有关文件的落实;制定出台全县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全县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督促各单位抓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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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鲍忠银、县委办主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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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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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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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务实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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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形成务实高效的干部工作作风。
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中共湘西州委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州发〔2013〕1号)文件落实;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停止执行和废止部分不规范,与上级精神相冲突的文件规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督促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办好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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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鲍忠银、县委办主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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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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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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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执行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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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督查考核等制度体系,提升工作执行力。
加强工作督查检查,创新督促检查方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实施的绩效考核和五个文明考核制度;纠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事业、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清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与之相关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制定出台规范党政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并严格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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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陈海波、曾维秀、鲍忠银、杜修林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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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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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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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本位思想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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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思想教育,完善相关制度,督查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1)制定出台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
(2)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若干意见。
(3)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
(4)制定出台县级领导“十个一”联系工程制度。
(5)在各级各部门中开展各类结对帮扶活动,以“学一技联一户解一难”、“千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千户苦难家庭”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家庭。
(6)在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开展“五入户”活动,按照“四满意一提高”活动的总体部署,在全县认真开展 “五入户”活动。
(7)落实群众工作站制度,按照群众工作站制度要求,县直单位干部分别进驻“二类村”、“三类村”及“信访重点村”开展工作,乡镇驻村干部进驻“一类村”开展工作,大学生村官、书记助理在本村开展工作。
(8)落实第一书记制度。
(9)落实“两代表一委员”走访制度,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及提案及时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尽快落实好、办理好。
(10)在全县推行“民情日志”工作制度,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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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陈海波、向仕连、杜修林、县委办主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群教办、县信访局、县移民局、县委组织部
第(10)项责任单位为全县各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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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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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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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作风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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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思想教育,完善相关制度,督查广大领导干部形成为民、务实的作风。
(1)抓好作风建设,扎实落实“三法一制”。
(2)着力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严格考核县级领导“十个一”联系工程,加大“民情日志”工作制度督查落实力度,不断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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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田源、杜修林、县委办主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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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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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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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缺乏科学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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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出台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完善常委会决策机制。
(2)进一步探索完善党代会常任制。
(3)制定出台关于在重大人事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中发挥党委全委会作用的实施意见。
(4)制定出台永顺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
(5)制定永顺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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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杜修林、县委办主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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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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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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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管理有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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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
(1)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
(2)制定出台县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和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3)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领导小组、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问题。
(4)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化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
(5)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6)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
(7)组织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8)组织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9)开展明察暗访行动,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举办奢华宴请、赠送高档礼品和“庸懒散”行为。
(10)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和设置“小金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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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鲍忠银、田源、杜修林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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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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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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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进取精神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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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常委班子成为永顺精神的模范践行者和推动者。
(1)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勇于担当、团结务实、争创一流”的永顺精神,改变党员干部精神面貌。
(2)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树立正确的导向,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创新进取。
(3)积极组织学习宣传焦裕禄、牛玉儒等党的好干部、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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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曾维秀、鲍忠银、杜修林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绩效办及全县各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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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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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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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攻坚克难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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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团结奋进、聚力攻坚的干事创业氛围。
(1)从破解电力、交通、水利、城镇化、资金、人才等六大瓶颈着力,细化目标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2)制定出台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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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陈海波、鲍忠银、杜修林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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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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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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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不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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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解放思想、开放心灵的良好氛围。
(1)坚持解放思想,拓宽交流渠道,落实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落实各级支持帮扶政策,提升产业科技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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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陈海波、李选峰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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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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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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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艰苦奋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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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发扬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创大业的良好氛围。
(1)制定出台违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处理办法。
(2)制定出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3)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4)出台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
(5)制定出台永顺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规定。
(6)清理整治新建楼堂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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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鲍忠银、田源、县委办主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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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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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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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奢靡之风认识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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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
(1)加强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学习雷锋精神。
(2)学习贯彻中央省州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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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曾维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及
全县各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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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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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节约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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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
(1)制定出台县直单位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2)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
(3)制定出台县直单位培训经费标准管理办法。
(4)制定出台关于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等活动的管理规定。
(5)制定出台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受和赠送礼金的暂行规定。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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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鲍忠银、田源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财政局及全县各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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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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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接待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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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规范接待。
(1)出台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
(2)制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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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鲍忠银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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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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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廉政规定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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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廉洁从政。
(1)加强廉政建设,加大督促检查落实力度。
(2)完善项目管理各项制度,严格项目招投标、预算审计、审计结算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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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鲍忠银、田源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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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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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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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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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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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群众利益。
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抓好农网改造、通畅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读书、就医、就业、养老等重大民生工作。提升广大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落实好惠民政策;加强执行力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建整扶贫力度,深入推进精准化扶贫;抓好信访维稳,完善信访大格局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展好“三资”清理、林业秩序专项整治、党员干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专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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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陈海波、鲍忠银、向仕连、李选锋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经信局、县扶贫办、县农经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文化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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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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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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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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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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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做到联系群众常态化,确保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基层组织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三联”制度、定期接访下访制度、公开承诺践诺制度。深入推进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加大技防、物防、人防投入,加快电子防控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城乡全覆盖的治安防控网络系统,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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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石治平、陈海波、向仕连、杜修林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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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8月22日至9月底完善相关制度,12月底前见成效,长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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