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PPCG(2014)27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永顺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工管[2014]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以下同)为永顺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顺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小型农田水利;
工程总投资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1164.86万元;
建设地点:永顺县境内;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建设总规模:渠系配套改造41.67km,水池42处,新建和整治山平塘14口、新建和改造河坝20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520亩,新建和改造排涝沟0.4km。
标段划分:1标:红色村、宝灵居委会;2标:西湖村;3标:四联、落叶洞村;4标:友谊、牌楼、团结村;5标:麻岔村;6标:麻岔村(水窖项目);7标:州农垦场高效节水;8标:铜瓦、新华村;9标:狮子村;10标:西元村;11标:星火村;12标:懂坪村;13标:场坪村;14标:西米、高坪村;15标:马鞍村。
计划工期:110天,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规模及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州建委、州水利水电局联合颁发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和具有相应的银行开户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资格证书;预算员具有预算员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资格证书;质检员具有质检员资格证书。
3.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2】29号文)规定,注册地在永顺县行政区域内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委派两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其它区域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委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在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许可证;
4)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6) 施工员资格证书、预算员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质检员资格证书。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及合理定价清单,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印发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2】2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 其他规定:
投标报名截止后,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所有参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标段。每个标段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重新组织招标。若平均分配各标段后出现余数,按照标段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随机分配。若同1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的两个项目经理在同一个标段内同时被抽取,则后被抽取的投标人代码球清出,另外补抽取1个代码球,直到不在同一个标段为止,被清出的代码球重新进入抽取箱,参与随后标段的抽取分配。由招标人摇号确定标段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到场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投标标段摇号时间定于2104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地点:永顺县水利局七楼会议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顺县水利局七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西州团结报、永顺县电视台、永顺县新闻网上发布。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踏勘。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3874393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078号九层
联 系 人:吴仁武 电话18797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