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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首例信用卡诈骗案

 
红网永顺站1128讯(通讯员汪璇  覃华)近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了首例信用卡诈骗案。
20118月,被告人雷某办理了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信用卡,信用额度为10万元。雷某因家中开支入不敷出,便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取现。欠款期间,银行工作人员两次向被告人送达信用卡透支催收通知书,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催收欠款,但雷某均没有偿还。截至今年2月,雷某共透支本金99900余元,欠息2万余元。为此,银行报警。
检察官提醒: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作者:汪璇 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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