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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消委会为考驾照学员维权

红网时刻1月2日讯(通讯员 彭晓凤 李俊)近日,永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全某、易某两位消费者投诉:两位消费者于2018年4月到某驾校报名B2驾照学习,陆续通过了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在9月份参加科目三考试时,被告知两人由于年满50岁不能考B2驾照。于是两人找到驾校要求退还学费,但驾校负责人一直不露面处理,特向消委会投诉,要求驾校退还每人学费5800元。

永顺县消委会受理该案后,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全某、易某两人在报考时把学费交给了驾校教练何某,由何某再把学员资料交给驾校。在此过程中,驾校没有认真审核资料,未意识到两人即将年满50岁的事实,导致两学员通过了报名。县消委会经过多次与驾校负责人沟通,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驾校负责人思想逐渐转变。经过调解,由驾校一次性退还给两学员5800元/人学费,共计11600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关于年龄的规定,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本案中两消费者在报名时年龄虽未达到50周岁,但距离满50周岁也仅5个月时间了,时限过于紧迫,一般情况下很难在5个月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后顺利申请驾驶证。驾校未能在学员报名时认真审核并告知学员可能存在的风险,存在一定过错,导致学员浪费了时间和精力,故在本案中驾校应全额退还两位学员的学费。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 彭晓凤 李俊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19/01/02/4523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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