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26日讯(通讯员李思立)“补偿资金已收到,谢谢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2月24日,永顺县基层就业学费补偿QQ群被大家的致谢言语刷屏。这是该县资助中心第三次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资金。
据了解,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省财政厅与省教育厅于2016年联合下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在县级以下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的博士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年8000元,本科生每年5000元,专科(含高职)生每年3500元的学费补偿。
为做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永顺县严格按照“应补尽补、不漏一人、不降标准、不拖时间”的工作要求,对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对象及时打卡、发放到人。经学生申请、各级部门认定、省级审核等工作程序后,利用宣传栏、微信平台、QQ群、微信群等多种线上线下的渠道进行补偿名单公示。截至目前,该县已累计补偿乡镇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68人次,补偿金额达118.8万元。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李思立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