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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王经淼:加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 改善城区环境 提升城市品位

永顺县城区市政建设目前仍存在部分功能不完善的现象,特别是背街小巷的路灯、路面、排水、管网等公共服务设施还有少数的损坏情况,就如何加强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今天永顺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专访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经淼。

记者:王局长您好,城市市政建设的内容主要包含了哪些方面,目前我县城区市政建设现状怎么样?

王经淼:从县委、县人民政府赋予我们的工作职责来说,城市市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区的市政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过来我们实施的老城区综合管网入地改造工程以及我局陆续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使城区的市容市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我县城区市政建设目前仍存在部分功能不完善的现象,如路灯、路面、排水、管网等公共服务设施还有少数的损坏情况。

记者:通过近段时间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我们的市政设施建设发生了哪些变化,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经淼:11月9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全员发动,针对市政建设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地毯式的摸排,并把摸排到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分片分块落实施工队伍,掀起了市政设施建设和整治的高潮。我们的工作成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概况:

一是市政道路的“毛细血管”得到疏通。目前我们正在大力推进的猪儿行、团结街、168市场、中心市场、湘潭广场相关道路路面硬化以及排水沟清淤整修工程,目标就是将提质改造延伸至市政道路的枝干末节,使主干道路的“毛细血管”得到全面疏通,进一步方便群众的出行。

二是人行道的“受损肌肤”得到修复。我们大力实施的县城内人行道损坏地板整修工程,将对县城14条主街道的破损地砖等设施进行整治修复,使其“受损肌肤”平整如初。

三是生活污水“满溢横流”现象得到消除。我们实施的二小幼儿园坎下、原中行门口、粮食局门口、南门桥下、不二门大桥桥头、建一公司坎下排水(污水)设施整修工程,以及沿河污水管道整修工程,将使生活污水纳入县城污水处理系统,消除“满溢横流”现象。

记者: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重点和难点呢?

王经淼:我们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重点、难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供水管网“细枝末节”老化破损较严重。据调查发现,老城区虽然实施了综合管网入地改造工程,对供水主管道进行了改造,但是深入到千家万户的支管一直未得到全面改造。如本次纳入整治范围的,南山建材市场物业小区供水管道“微改造”工程,即是针对这类情况的改造。但是这类改造,涉及的面非常广,其建设资金,按权责关系应由产权所有人,也就是用水户们承担,所以在实施供水支管网改造的过程中,矛盾纠纷难以避免。针对这类情况,我们认为现有最好的办法就是与上级政策对接,积极申报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通过项目资金来分区分片实施供水支管网的改造。

二是管道天然气尚需规范才可实现通气。目前,我县管道天然气工程累计铺设燃气主管道40公里、庭院管道32公里、支管网10公里,新增燃气用户3918户,但是一直没有点火送气,主要原因是管道天然气在报装、器具提供方面尚待规范。下步,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相关企业进一步规范,确保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失。

三是路灯等市政维护工作体制不顺。我县路灯的维护工作,之前由县电力公司负责,后经县里协调,交由我局负责。与电力公司相比,我局在人员、技术力量方面相形见绌,我们过来一直是聘请相关技术队伍进行路灯维护,但路灯维护不及时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个难题,我局也进行过研究,准备将路灯维护的工作任务交由我局管辖的国有企业市政公司负责,实现“公对私”到“公对公”的转变,捆绑责任,确保路灯维护的及时率和完好率。

记者:市政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长期的建设和维护,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市民创造舒适便捷的城市生活环境,住建部门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提升城市品位呢?

王经淼:市政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而是需要一如既往的坚持和付出,对于长效机制的建立,我们也进行过深入的思考。我们认为:

首先,还是要从市政建设维护的体制机制上来解决。比如上面我讲到的路灯维护从“公对私”到“公对公”的转变,就是用目标责任的约束,达到维护及时、保障有力的目的。保障有力,最重要的还是建设资金的筹措。我们将转换思维,从项目申报着手,将市政建设维护相关的项目化零为整,整合打包,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项目资金,理顺市政建设维护的实施机制。

其次,就是从充实市政建设维护人员力量来解决。目前,我局负责的燃气、供水、排水、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技术力量尤其不足。所以我局考虑通过招考相关的专技人员来予以充实。同时,考虑整合人员编制资源,成立相关的事务中心,承担起市政建设维护各方面的责任。

最后,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唤起广大人民群众爱护市政公共设施的意识。我们将联合县执法局等部门,加大对恶意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处理力度。市政公共设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爱护、共同维护,我们作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排头兵之一,将和广大群众一道,努力共建我们整洁有序、美丽宜居的永顺家园。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彭美林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0/12/21/8740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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