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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有七种情况将得不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红网时刻7月13日讯(永顺融媒记者 瞿晓华)7月13日,记者从永顺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从2021年7月9日起,永顺县将对所有改变用途及抛荒耕地,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是指做到耕地不撂荒、耕地不变性、地力不降低的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标准按照计税面积内一季农作物按每年105元/亩补贴。

2021年起不再给予补贴类型包括: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等其中类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是计税面积内的水稻、玉米、薯类、蔬菜、烤烟、猕猴桃、柑橘、茶叶等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永顺县将从7月20日起发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 瞿晓华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1/07/13/9655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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