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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干警妥善处理一起精神病患者伤人案

红网时刻8月23日讯(通讯员 全顺 向环超)8月18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驻灵溪镇岔那安置区察联络检点干警妥善处理了一起精神病患无故伤人事件。

8月18日下午3时许,灵溪镇岔那安置区内一名有精神病史的男子突然发病,在安置区门口持刀将居民彭某砍伤。随即,被害人及其家属向辖区派出所报警。经调查取证,民警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岔那安置区住户张某某。永顺县检察院驻岔那安置区第一书记卓青等人积极主动协助,深入安置区调查了解张某某的个人基本情况,得知张某某从小患有精神性疾病且病情时常反复,近期病情有所加重,情绪表现异常。于是会同灵溪镇新城社区居委会、灵溪镇岔那安置点便民服务中心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将张某某送至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

自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以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及时解决群众难题7件,走访帮扶困难群众2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1件。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全顺 向环超

本文为永顺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snews.net/content/2021/08/23/9832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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